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4日      阅读:80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

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既是检验教学成效、衡量学生学习达成度的重要手段,也对教与学发挥直接导向作用。课程考核评估属于教学质量管理常态化评估工作,是我校 “六有八重”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学校 2026 年度教学质量工作部署,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拟组织开展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旨在排查课程考核组织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考核设计,沉淀教学管理经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落实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全部开设课程。

二、评估内容

具体评估指标与要求详见附件《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

三、评估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教师自查自评、二级学院 / 教学部门检查评估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月 28 日

2. 第二阶段:学校专项评估

2026 年 9 月 29 日 —10 月 16 日

四、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教师自查自评及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检查评估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组织任课教师对照课程标准以及《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完成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自查自评,根据课程考核类型,填写对应检查表:《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存档材料常见问题检查表(考试适用)》或《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存档材料常见问题检查表(项目考核适用)》。

各单位组织开展抽样评估,抽样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开课总门数的 20%,填报《二级学院(部门)课程考核组织检查表》。在教师自评、部门抽样评估基础上,梳理形成本单位课程考核专项评估报告。评估过程资料须完整留存,以备复核。

(二)第二阶段:学校专项评估

质量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校级评估,抽取比例约为课程总量 5%,结合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门提交的专项评估报告开展综合研判,同时核查各单位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抽样课程清单,待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另行下发。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于2026 年 9 月 28 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评估报告、抽样课程对应的检查表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附件(略)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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