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将开展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评估对象
(1)次年评估专业:虚拟现实技术、供应链管理;
(2)毕业学年评估专业:医学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
2.监测指标体系
本科新设专业次年评估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次年评估)(试行)》(附件2)、本科专业毕业学年评估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毕业学年评估)(试行)》。
3.专业自评
请各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监测指标体系,参照模板(附件4)撰写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提交至质量部冉君老师处(ranjun@nsu.edu.cn)。
4.入校评估
具体安排四川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