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5月8日      阅读:87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将开展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评估对象

(1)次年评估专业:虚拟现实技术、供应链管理;

(2)毕业学年评估专业:医学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

2.监测指标体系

本科新设专业次年评估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次年评估)(试行)》(附件2)、本科专业毕业学年评估依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毕业学年评估)(试行)》。

3.专业自评

请各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监测指标体系,参照模板(附件4)撰写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提交至质量部冉君老师处(ranjun@nsu.edu.cn)。

4.入校评估

具体安排四川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5年5月8日

Copyright © 2002-2025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