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阅读:97

各二级学院:

随着本周小学期前半程的完成,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按照工作安排,学校拟启动2023-2024学年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本学年评价依据原则,继续采用《成都东软学院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发〔2022〕21号文件附件6》)实施。

本学年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各维度的权重系数:

学生评教:50%; 教学督导评教:30%; 教学单位评教:20%。

1、7月2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质量监控委员会聘任组建的教学督导组,在统筹本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轮督导听课评教(暂不开展本学年的小学期督导评教)成绩的基础上,计算本单位所有本学年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的“教学督导评教”成绩(包括院长、副院长、系副主任等中、基层干部及入职未满一年的新进教师),按百分制降序排序制作报送表(提醒:务必是百分制,并进行降序排列),报送质量部。

2、7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在学院内部按照各系部对每名教师的评价基础上,由本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将所有本学年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的“教学单位评教”成绩( 包括院长、副院长、系副主任等中、基层干部及入职未满一年的新进教师),按百分制降序排序制作报送表(提醒:务必是百分制,并进行降序排列),形成并完成本项报送表,报送质量部

说明:

1、本学年评价工作继续全部采用Excel表格进行报送。

2、本学年因孕期或产假、承担外派任务或其他原因全学年无教学任务的教师,请一并列入表中,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辛苦工作!质量部诚挚恭候各位领导电话及其它方式的沟通协商,我们一起共同做好本年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以及后续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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