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阅读: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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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计划,质量部决定近期开展2023年专业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我校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专业: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动画、数字媒体技术。

二、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成都东软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审时间

1.专业自评: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25日;

2.专家组评审: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在自评时间段内完成每个参评专业的《成都东软学院专业评估自评简况表》,同时将各专业的支撑材料目录提交报量部冉君老师,邮箱:ranjun@nsu.edu.cn。

附件1:成都东软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3学年)

附件2:成都东软学院专业评估自评简况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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