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随着本周期末考试的完成,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按照工作安排,学校拟启动2022-2023学年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本学年评价依据原则,按照东软教育科技集团“高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0”文件精神,继续采用《成都东软学院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发〔2022〕21号文件附件6》)实施。
本学年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各维度的权重系数:
学生评教:50%; 教学督导评教:30%; 教学单位评教:20%。
① 7月12日前,请各二级学院质量监控委员会聘任组建的教学督导组,在统筹本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轮督导听课评教(暂不开展本学年的小学期督导评教)成绩的基础上,计算本单位所有本学年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的“教学督导评教”成绩,按百分制降序排序制作报送表(提醒:务必是百分制,并进行降序排列),报送质量部宋艳处(songyan@nsu.edu.cn)。
② 7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在学院内部按照各系部对每名教师的评价基础上,由本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将所有本学年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的“教学单位评教”成绩,按百分制降序排序制作报送表(提醒:务必是百分制,并进行降序排列),形成并完成本项报送表,报送质量部宋艳处(songyan@nsu.edu.cn)。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辛苦工作!质量部诚挚恭候各位领导电话及其它方式的沟通协商,我们一起共同做好本年度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以及后续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工
成都东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