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5日      阅读:143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

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核的质量直接对教与学有导向作用,是教学质量管理常态化评估内容之一。根据工作安排,质量部计划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课程考核评估,通过课程考核质量评估, 诊断课程考核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改进考核设计,积累考核管理经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课程考核评估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 评估内容

详见附件《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

三、 评估开展时间

第一阶段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自评:2021年3月15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 学校评估:2021年4月1日-4月15日。

四、 评估方式及要求

1. 第一阶段 教师自查自评及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检查评估

根据每门课程的课程教学标准,参照《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各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组织老师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开展考核自查自评,填写《考试课程评估考核表》或者《项目考核课程评估考核表》;同时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样评估,抽样比例不低于开课门数的20%,填写《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课程考核组织检查表》。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在教师自评基础上结合抽样评估形成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课程考核评估专项评估报告。

2. 第二阶段 学校专项评估

学校专项评估采取随机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课程考核效果。学校成立专家组,抽取5%左右的课程,结合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的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专家组将检查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的自查落实情况。具体抽样课程目录待第一阶段评估完成后,质量部另行通知。

3.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将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部门专项评估报告及被抽样课程的检查表报送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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