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4日      阅读:115

各系、部:

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核的质量直接对教与学有导向作用,是教学质量管理常态化评估内容之一。根据工作安排,质量部计划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课程考核评估,通过课程考核质量评估, 诊断课程考核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改进考核设计,积累考核管理经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课程考核评估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 评估内容

详见附件《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

三、 评估开展时间

第一阶段 各系、部自评:2021年3月24日-4月7日。

第二阶段 学校评估:2021年4月8日-4月23日。

四、 评估方式及要求

1. 第一阶段 教师自查自评及系、部检查评估

根据每门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参照《成都东软学院课程考核评估方案》,各系、部组织老师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开展考核自查自评,填写《考试课程评估考核表》或者《项目考核课程评估考核表》;同时系、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样评估,抽样比例不低于开课门数的20%,填写《系、部课程考核组织检查表》。系部在自评基础上结合抽样评估形成系、部课程考核评估专项评估报告。

2. 第二阶段 学校专项评估

学校专项评估采取随机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课程考核效果。学校成立专家组,抽取5%左右的课程同时结合各系、部的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抽样课程目录待第一阶段评估完成后,质量部另行通知。

3.各系、部提交材料

请各系、部在第一阶段结束时将系部专项评估报告及被抽样课程的检查表报送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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